賀建奎會因編輯基因嬰兒被判處死刑嗎?
時間:2018/11/29 16:18:00來源:老哥俱乐部律師事務所瀏覽:7389次


 

2018年11月26號,南方科技大學的生物學家賀建奎宣稱,他的實驗室利用一種基因編輯技術,在至少七對夫婦的受精卵上修改了一種名為CCR5的基因,這種基因編輯方法能夠讓這些孩子具備對艾滋病的天然免疫力。最近,其中一對雙胞胎嬰兒已經在11月出生。

消息一出,在社會上引起軒然大波。11月27日,科技部副部長徐南平表示,“基因編輯嬰兒”如果確認已出生,屬於被明令禁止的,將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例進行處理。11月29日,在香港舉辦的第二屆人類基因組編輯國際峰會組委會主席、諾貝爾獎學者戴維巴爾的摩聲明,即使上述內容得到證實,程序上也是不負責任的,不符合國際準則的。


賀建奎團隊編輯基因嬰兒存在巨大的技術和倫理風險,也引發了眾多的社會問題。比如,基因編輯技術雖然可以免疫HIV1,但有可能引發其他缺陷和疾病,甚至引發其他基因突變。基因編輯的嬰兒出生以後是否可以和其他人一樣享有生育權、隱私權等自然權利?是否有隨時接受科學檢驗的義務?基因編輯的嬰兒是否會危害中國人乃至全人類的基因池?

編輯基因嬰兒會引起社會道德、倫理、法律等一係列複雜問題,賀建奎團隊違反法律規定,自行實驗讓這樣的一對雙胞胎嬰兒出生,賀建奎本人及他的團隊要承擔什麽樣的法律後果?


問法網特邀律師、北京市老哥俱乐部律師事務所主任李在珂表示,目前國際上大都認為生殖細胞的編輯有太大不確定性,風險太大,不允許進行生殖細胞編輯的臨床試驗,我國2003年科學技術部、衛生部發布的《人胚胎幹細胞研究倫理指導原則》也規定,可以以研究為目的,對人體胚胎實施基因編輯和修飾,但體外培養期限自受精或者核移植開始不得超過14天。

賀建奎的行為雖然不能用現行的中國刑法罪名直接懲處,但是賀建奎的行為剝奪了他人本應該享有的權利,侵犯了整個人類的正常生存權,可以參考國際法,對賀建奎比照“危害人類罪”嚴肅處理,不能因為他的行為屬於科學實驗就輕易姑息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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